浙建价协【2015】10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民发[2006]1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的精神,以及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中关于缴纳会费的规定,本协会从5月起开展2015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收交工作,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请一如既往地支持造价协会的工作,及时交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业)、房地产开发、勘测设计、规划、建设等单位会员为5000元/年;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计算机软件公司等单位会员为3000元/年;
3.暂定乙级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管理机构、院(学)校、科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企事业单位会员为2000元/年;
4.省、市协会、专业(学)协会、研究会(团体)单位会员按上年度会费收入的2.5%缴纳,不少于2000元/年,最高为2500元/年 ;
5.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机关管理部门的单位(团体)会员免缴年度会费。
二、注意事项
1.通过本协会向中价协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自然成为本协会的会员,不再重复收取会费;
2.单位会员缴纳会费请一定以单位名义缴纳,勿以个人名义邮汇,以免影响凭证报销;
3.本会收到会费款项后,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发票,若二周后仍未收到会费发票,请及时与协会财务部联系;
4.单位会员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缴纳确有困难的,可提出要求减免当年会费的申请,报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珺 周坚帆 联系电话:(0571)88055896
传真:(0571)88058515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文晖支行
银行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帐号:33001616435050010528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 邮政编码:31001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