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转发中价协关于征集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zjzjxh     2020-09-07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成果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本会配合中价协开展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案例内容

围绕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案例,梳理司法鉴定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司法鉴定工作中的心得体会、经验和做法,体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在解决建设工程造价纠纷中的重大意义。




总体说明

1.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上报的案例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送至邮箱zjsjsgczjglxh02@163.com。
2.上报的案例经本会初选后报送中价协,由中价协组织专家从征集的案例中择优纳入“典型案例集”。
3.各类典型案例应具有广泛性,避免集中在某一专业、某一行业或某一争议焦点。
4.每家造价咨询企业提供的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5.为鼓励分享上报案例的企业和个人,最终入选“典型案例集”后,中价协将在信用评价等活动中给予相应加分。
6.最终入选“典型案例集”的案例,中价协除出版案例集外,还将以网站、期刊登载、会员交流等多种方式在行业内宣传推广。




案例要求

1.体例要求。案例可参考“案例编写大纲”(附件1)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写,也可按照案例具体内容和特点适当增加相关内容。
2.内容要求。案例应密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真实性。案例应来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司法鉴定工作的真实实践,有比较完整的案件情节,禁止虚构和杜撰。
先进性。案例应能反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具有亮点和特色的方法、变化,从而启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开拓思路、创新工作。
借鉴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现实意义、借鉴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相关单位和案例作者的授权,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文字格式要求。按照案例正文写作要求(附件2),案例字数限1万至1.5万字(word统计字数),语言应该精炼。案例应为Word格式,并在封面注明案例名称、案例提供单位、案例类别、案例作者信息、主要执笔人联系方式等,请各单位提交案例时认真审核提炼。




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律发展部  钱玲琳
联系电话:0571-86651887


附件1:案例编写大纲
附件2:案例正文写作要求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