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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杭省属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工作的通知 作者:zjzjxh     2015-04-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5﹞22号)的精神,本协会决定开展在杭省属2014年度造价员办理资格验证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对象

    资格证书号码为浙0700…和浙1000…开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验证相关材料及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40学时的造价员。

    二、申报资料要求

    (1)验证申请表一式二份,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造价员如一人有多专业资格的,主项专业提供两项业绩,增项专业提供一个业绩;

    (3)造价员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时,需核对业绩原件。业绩原件应提供完整的成果文件,同时应附委托合同、施工合同或其他能够说明业绩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只需上交封面复印件(封面中需含该项目基本情况及造价,并盖有公司公章和造价员执业印章);

    (4)如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造价员,验证申报材料中“近四年内完成的工程造价业绩证明”可提供盖有造价师职业资格章的造价业绩,还需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师证书需查验原件);

    (5)近四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不少于40学时)。

    三、整改报名时间及递交资料地址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4日将网络及书面申报资料提交到省造价管理协会,办理资格验证整改手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除双休及节假日外))

递交资料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69号,省委党校文欣校区社苑宾馆2楼228室。

四、本协会将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资格验证人员的有关申报资料、名单汇总表及网上申请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造价员,将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4月17日